做個平凡、過得去、不偉大的父母
父母對子女關懷體貼,提供機會和環境讓子女學習生活技能,這是父母的職責。我希望我是一位平凡,過得去, 不偉大的父母。偉大的父母通常都會對子女抱著犧牲精神,事事為子女打點,務求子女得到最好的待遇。有徫大的父母自然有面對父母感到渺小、卑微的子女。
父母越偉大,子女面對父母時內心會越感到歉意與內疚,長大後容易感覺永遠比父母低一截,不能平起平坐地共同討論問題,凡事都因顧念「恩情」,自己的立場都會讓給父母。我希望長大後子女能與我據理討論, 而不需要對我「讓賽」; 因能客觀檢視問題,考慮理據,而且不懷著對對方有虧欠的心,這對他們在大社會處理人際關係尤其是與配偶很重要。
不替子女解決他們的問題,他們的問題由他們自己解決 –
我可以提供機會讓他們學習和緞練解決問題的能力,但我須忍手,不「肉赤」,容讓子女掙扎如何處理問題。 我亦希望自己不受英雄主義作崇,自願做兒女的拯救者,嬴得眾人的讚賞,卻剝奪了子女緞練解決問題的機會,不自覺地矮化了孩子。
不有求必應,在需要時,能做個 「絕情」的父母,拒絕他們無理的要求 –
我須有勇氣堅持自己的原則,不害怕孩子不喜歡我,不渴求得著他們的好感。我希望能給子女一個現實的世界,一個有限制的世界。 我不能給他們所有他們喜歡擁有的東西或令他們事事順境,但我能給子女一個現實的世界,教導他們在限制之下做到最好,欣賞人生,感恩自己所有的一切。
文:陳蘇陳英 (Peggy Chan) , MEd, RSW 博域理論訓練師 資深輔導員及家庭治療師 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 國際社家庭學院 服務總監